8月29日,中基协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五),自2018年9月10日起,可申请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登记。

申请登记流程与一般私募管理人登记流程无异。

一、什么是私募资产配置基金

资产配置是指根据投资需求将资金在不同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分配,进行组合投资,如将资金投资于股票、股权、信托、基金、房产、收益权等,在获取理想回报之余,把风险降至最低。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则是底层标的为各类资产的私募基金,与一般性私募基金相比,“变相”突破了专业化经营的要求,底层标的可以是证券、股权、其他类资产。

但是,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应当主要采用基金中基金的投资方式,即私募资产配置基金中80%的已投资出去的资金不能直接投资于底层资产,而应当投资于已备案的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

二、私募资产配置基金与私募FOF基金有何区别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与私募FOF基金同样是基金中的基金

但是!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可以进行“跨类别”投资,即可投资于底层标的为各类有价证券、权益类资产、收益权、实物资产等各类型资产。

私募FOF基金不可“跨类别”投资,必须符合专业化经营原则,即底层标的必须与管理人的机构类型相对应,证券FOF私募底层标的是证券,股权FOF私募底层标的是未上市公司股权。

三、私募资产配置与私募“投顾”的区别

资产配置与投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资产配置是一种资金的投资方式,投顾是资金的管理方式。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由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委托募集),自行备案,自行管理。

私募“投顾”基金由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委托募集),自行备案,“投顾”管理。

四、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

1)必须有兄弟私募管理人

私募资产配置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名下必须已经有一家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类型不限,但不能是私募资产配置管理人。

该兄弟私募管理人应当是协会的普通会员或者近三年私募基金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5亿元的观察会员。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管理规模超过5亿元的私募不足10%,这意味着90%的私募管理人玩不起私募资产配置!

2)三年内不可变更实际控制人

私募资产配置管理人自完成登记后,三年内不得变更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可以减持,但是不能变更。

3)高管要求

至少有2名全职高管。

这2名高管应当具备三年以上资产配置工作经历或者五年以上境内外资产管理相关经验(如投资研究、市场营销、运营、合规风控或者资产管理监管机构或者自律组织工作经历等)。

4)可以由其他类型转换

符合以上要求的已登记私募管理人,可以申请变更为资产配置类私募管理人,变更后存量基金仍可继续投资运作,但不得开放申购或者增加募集规模,到期后应当清盘或者清算,可以续期。

私募资产配置管理人是否可以转换为证券类、股权类或者其他类,协会没说,应该不能。

其他要求参照目前证券、股权类登记备案的要求。

五、与证券类、股权类私募基金备案的区别 

要求 资产配置类 证券类、股权类
初始募集规模 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无明文规定,不低于100万元
基金存续期 不少于2年 无明文规定
运作方式 封闭式运作 股权类封闭式,证券类无要求
投资组合 可投资不同类别的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或者依法设立的资管产品 只可投资同类别的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或者其他同类别的资管产品
单一投向 投资单一资管产品或标的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规模的20% 可投资单一标的,比例不受限制
基金托管 必须托管 股权类合伙型可以不托管
杠杆倍数 从严要求,即不得超过所投资的私募基金的最高杠杆倍数要求 权益类不超过1:1

固收类不超过3:1

混合类不超过2:1

资产配置类私募基金管理人推出之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类型及产品类型将更加多元化,而且此类机构可以跨越多种底层资产类别进行投资,实际上不受专业化经营的限制。

文章来源:沿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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