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构化私募基金概述
1、概念
结构化产品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金融产品:
存在不同等级的份额,各等级份额之间的收益并不按照份额比例分配,而以另行约定的方式进行分配。
结构化私募基金区别于管理型私募基金。
结构化基金是指,在一个基金的投资组合项下,设立两类或多类子份额,每个子份额在风险收益特征方面都具有一定差异,从而为不同风险偏好的客户提供不同的认购分级。
2、结构化基金特点
(1)拥有多种子份额;
(2)子份额的收益方式通过特定的“优先”、“劣后”等方式进行约定。
优先级、劣后级中的 “优先”、“劣后”,是针对预期收益目标而言的。优先级相对于劣后级,有相对确定并且优先分配的收益,劣后级则没有。一般情况下,优先级的资金配比要高于劣后级。
3、优势
我国市场中,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或平台公司等作为LP进行投资时,其对投资风险的控制非常严格。相对于非结构化的私募基金,结构化私募基金的主要优势在于:
(1)融资效率高
通过分级吸引不同类型的风险偏好投资人,再通过杠杆化设计提高劣后级的配资能力,提高融资效率;
(2)优先级风险相对可控
基金虽不能承诺保本保收益,但在基金亏损时,优先级相对于劣后级而言,风险相对可控。
(3)资金运营效率高
基金管理人可认购劣后级份额,通过这种激励方式,将管理人盈利与基金盈利挂钩,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二、结构化设计的常见类型
常见的结构化设计有三种类型:
1、风险缓冲型
风险缓冲类的设计对优先级不承诺预设的固定预期收益率,收益率是浮动的。
收益时,优先级与劣后级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亏损时,劣后级的本金用以弥补优先级本金。
2、固定预期收益型
此中设计中对优先级承诺固定预期收益。
收益时,超过预期收益的部分支付给劣后级;
亏损时,劣后级本金除补偿优先级本金外,还需补偿优先级固定预期收益。
3、综合型
即将前两种设计方案进行综合。
收益时,优先级既享有固定预期收益,又享有浮动收益;
亏损时,劣后级本金用以弥补优先级本金和收益中的预期固定收益部分。
三、结构化设计的核心条款
结构化设计的核心在于其“结构”,在条款中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收益分配
优先级与劣后级之间采用何种收益分配模式,是结构化产品的关键,不得在收益分配方式中约定保本保收益,不得利用结构化私募基金变相融资,这也是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
2、优先级的风险控制
优先级是相对于劣后级而言的,但并非不存在亏损风险。
在结构化私募基金的设计中,优先级的风险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
(1)安全线
安全线指优先级收益保障的临界产品净值;
(2)止损线
止损线指达到一定损失比例时触发执行止损动作的界线。
(3)止损成本
止损成本指采取止损措施过程中产生的产品净值跌幅,包括止损时资产价格波动与止损卖出对资产价格的冲击。
3、杠杆倍数
杠杆倍数来源于财务概念,是一种资本监管的补充手段。
结构化私募基金杠杆倍数=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
若存在中间级份额,应当在计算杠杆倍数时计入优先级份额。
4、担保方式
(1)内部担保
所谓内部,即投资者之间。
结构化设计中,劣后级LP和GP共同用本金作为保证以使得优先级LP能够优先收回本金并获取约定的投资回报,此类内部担保有变相融资的嫌疑,监管层对此种方式持否定态度。
(2)外部担保
外部担保是相对于内部担保而言的,指基金投资者以外的第三方为基金投资者提供的担保。常见的如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担保机构等第三方担保等。
文章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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