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工商注册“玻璃门”等问题将迎来破壁。

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公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19》)首次将私募基金行业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体系。

这也意味着,过去私募基金行业准入难、特别是民营企业准入难的问题将得到改善。

为此,《清单2019》对私募基金行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纳入市场负面清单对私募基金行业进行规范,在全国实行统一的准入标准,统一的监管措施等,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赋予市场更多的自主权。

在该人士看来,私募行业负面清单制度的确立,将进一步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信用良好、内部治理稳健、具备专业投资能力的优质私募机构脱颖而出塑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这一政策让真正想做私募业务的机构,能够有更清晰、更市场化的展业,从制度层面让这些管理人更放心、更高效的去运营。”北京一家私募机构负责人表示。

“扶优限劣”升级

在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破除私募基金行业准入隐形门槛的同时,监管部门将更大力度地“扶优限劣“,并规范透明企业注册登记环节管理。

《清单2019》提出,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基金管理”字样。如使用“基金管理”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将被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在此基础上,记者了解到,相关政策亦在不断促进私募备案的标准化和透明度,并进一步细化、量化登记备案标准,前置公布登记备案所需各项材料清单,并于近期拟发布新版《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范围内,工商登记名称中包含“投资基金“、”资产管理“字样的有限合伙企业共计35.87万家, 但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产品在中基协登记的有限合伙企业共计仅2.84万家。也就意味着,目前真正纳入证监会监管的登记备案数量仅占全部注册私募企业的7.9%。

信息联动机制

这一现状不久将得到改善。

据记者获悉,目前进行增量私募机构准入的过程中,将打通工商登记和金融监管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各地工商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亦将形成双向联动。

也就是说,前端的工商部门和证监会形成信息的双向交换,在工商部门登记后,在中基协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协会再将登记信息推至市场监管部门,同步该信息后,或将对未完成备案的机构进行出清。

“未来可能的机制是,例如某自然人想注册私募基金机构,首先要去工商部门注册,注册之日起的规定时间内去中基协登记,备案成功后方可进行展业。“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私募人士透露。

目前,中基协已经与市场监管总局签署了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市场监管总局将相关私募基金登记注册数据信息全面推送协会,协会正加快开发建设数据信息对接平台,建成后将实现数据信息全面共享。

对此,在多位私募人士看来,这一监管动态将对私募行业起到“去伪存真”的作用,对真正做私募和资产管理的人来说是重大利好,同时也对“伪私募”进行逐步的出清,行业将会得到更加良好的发展。

此外,对于存量企业,也将在增量私募机构注册备案工作进入正常运行轨道后,进一步出台方案进行相关治理,与此同时,将列入市场违法违规范畴的伪私募亦将予以出清。

对于一些打着“基金管理”名义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机构,通过误导、欺诈、利益输送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以及出现以此为名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将被制止和扭转。

上述接近监管人士表示,市场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将更好的密切协作,对打着“私募基金管理”旗号,却不从事相关业务企业的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而对于真正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市场准入将更加透明公正,准入隐性壁垒将进一步消除。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报   记者:洪小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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