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发布,提出: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社会领域产业企业专项债券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根据媒体报道,财政部于近日向各省财政部门发出了《关于规范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中明确指出:“规范的PPP项目形成中长期财政支出事项不属于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种种迹象,皆预示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将成为下一阶段经济增长的要点,而PPP无疑将成为助力该发展模式的主要工具。
一、高层会议频传稳基建投资信号,经济增长整体格局业已明确
从近期的高层会议来看,9月21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调了:“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和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围绕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的目标”;李克强总理在9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当前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稳投资特别是稳住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是稳住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我们在基础设施、民生等领域还有不少短板,当前要聚焦补短板、调结构,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由此可见,在房地产受政策限制,进出口发展趋势尚不明确的经济环境下,中央已然明确了经济增长和投资的重点将聚焦于基础设施和相应的公共服务,预计相应配套将会快速完善。
二、金融政策深度调整,基建和公共服务产业链得到诸多支持
在国务院于7月23日的常务会议上提出“加快今年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在推动在建基础设施项目上早见成效”之后,财政部也于8月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发行业务规程》、《地方政府债券弹性招标发行业务规程》,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方式,提高了债券发行效率和成功率。与此同时,8月下旬,相关知情人士曾向中国证券报表示:“地方债风险权重有望从原来的20%降至为零”。结合近期的银保监会在《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中所提出的“地方政府债券参照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综合判断,《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等文件在近期或将面临部分调整,如果地方债坐实“零风险”地位,商业银行整体投资地方债的额度将直接提升约4万亿(依据2018年债务限额所对应的风险准备金粗略计算),而这些资金无疑将成为地方政府发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启动资金。此外,《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也积极响应了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提出: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对在建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情况和融资需求进行调查分析,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融资平台公司的合理融资需求,对必要的在建项目要避免资金断供、工程烂尾。针对融资较难的民企社会资本,发改委在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多次强调“鼓励地方设立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基金”。整体来看,种种金融扶持政策已准备就绪,相信随着基建投资总量的上升,各项政策也将逐步落实。
三、财政部明确规范PPP项目中的财政支出不属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国务院新政打破市场顾虑
在《关于规范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管理层明确提出了:“规范的PPP项目形成中长期财政支出事项不属于地方政府隐形债务”,同时也细致列举了七类PPP项目财务方面的不规范操作行为,让业界有了明确的参照依据。结合文中“各地PPP加快推进”的要求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的“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消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预计市场将很快进入合规PPP项目大力推广的阶段。
总体来看,虽然管理层已经开始预热再度依靠PPP模式大规模拉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但是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要求之下,财政强监管、金融大数据监控依然不会松懈。所以,从合规性角度来看,PPP项目股权部分自有资金、真股权投资资金的参与;债权部分的银行、保险、政府基金出资依然会是在满足监管层的要求和市场资源匹配下的标准模式。同时,在“92号文”至近期一系列新政的全面要求下,未来我国PPP项目的市场化运营收入占比也需要继续提升,在市场需求度满足方面也会借由“国民合作”,引入优质服务方等方式来加以优化,从而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更具商业化价值,进而带动市场消费增长,最终达成稳投资、稳消费的双重目标。
文章来源:搜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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