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把补短板作为当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增强创新力、发展新动能,打通去产能的制度梗阻,降低企业成本。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加大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力度、稳定有效投资有关情况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在建立补短板协调机制方面,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共同推动加大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力度重点工作,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强化上下沟通配合,切实发挥机制作用,协调解决补短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据了解,在推进补短板重大项目储备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协调督促各地方、各有关单位,按照近期、中期、长期三类,储备一大批补短板重点领域项目。在坚决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力度,稳定有效投资,不断提高投资效益,确保把有限的资金投向那些能够增加有效供给、补齐发展短板的领域,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加快补齐短板有助于提质增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司副司长马强在介绍交通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有关情况时表示,与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要求相比,我国交通基础设施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发展空间较大,是促进有效投资的关键领域。
近年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交通网络更加完善,运输服务品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横贯东西、纵贯南北、内畅外通的“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逐步形成,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民用航空为主体的快速交通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稳定经济增长、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扩大对外开放的引领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马强说,交通基础设施具有产业链长、带动作用强等特点,“十三五”以来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一直保持在5%左右,对稳定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十三五”前两年,交通固定资产投资持续高位运行,完成额超过6万亿元;今年1~7月份完成1.6万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各地新开工项目有所减少,投资增长后劲不足。”马强分析说,与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要求相比,我国交通基础设施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发展空间较大。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将会从高位运行向常态回落,但仍需要保持在必要的合理区间,以保障不断增长的运输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要。为此,要按照防范风险、适度超前、有序实施的原则,保持一定规模的交通基础设施有效投资,加快补齐短板,推动提质增效。
马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内项目、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加快建设、早日发挥效益,确保在建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力争再新开工一批重大项目,保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持续稳定,增强发展后劲。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快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行业审查等手续。二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通过规范的PPP方式运作,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铁路项目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推进债转股。三是充实重大项目储备。抓紧储备一批国家战略需要、通道作用较强、运输需求较大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同步推进前期工作,为适时开工创造条件。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压缩交通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为加快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三个突出”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后劲
据了解,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交通强国建设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快推动“十三五”规划项目的开工建设,确保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保持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后劲。
马强介绍,拟推进的重大项目首先必须要在已批准的各类规划范围之内,并符合“三个突出”的要求:
一是突出骨干通道的建设。加快具有战略意义、标志意义的骨干通道建设,完善综合运输大通道,实施重点通道连通工程和延伸工程,强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通道建设,加快沿边的通道建设。
二是突出国家重大战略的支撑。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强化内外联通通道和城际、城市交通的建设,完善民用机场布局和航空运输网络。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三是突出打通“最后一公里”。注重打通铁路瓶颈路段和公路缺失路段,推进铁路进港口、进物流园区、进重点工矿企业,打造开放式、立体化的综合客运枢纽。
马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确保已开工项目顺利实施的同时,力争年内再新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强化明后年项目储备,保持交通基础建设平稳有序,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需要。一方面,加快今年新开工项目的进度。加快推进包头至银川、和田至若羌、湖州至苏州至上海等铁路项目建设;启动一批国家高速公路网待贯通路段,实施武汉至安庆6米水深航道等航道整治工程;力争实施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韶关机场军民合用工程以及新建菏泽、丽水机场等重大工程。另外一方面,抓紧开展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梳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中长期交通网络规划中具备启动条件的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在铁路方面,统筹推进战略性、标志性重大铁路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高速铁路“八纵八横”主通道项目建设,拓展区域铁路连接线,研究推动实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城际铁路,在中心城市周边规划发展市域(郊)铁路。
“比如,在公路水运方面,加快储备一批国家高速公路网待贯通路段,启动长江干线剩余航道整治工程,同步推动一批水运支线航道整治工程。在民用机场方面,加快推进深圳、西安等枢纽机场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支持地方加快推进安阳、昭苏等一批中西部支线前期工作。”马强说。
城市轨道是交通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先行领域
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骨干,对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供给质量和效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改善城市环境具有积极作用。总体来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健康有序,相关城市执行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较为规范,项目资金基本落实到位,大部分建成运营线路客运量持续增长,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为适应新形势下发展的要求,促进城市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完善规划管理规定、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强化项目风险管控、完善规划和项目监管体系等方面的措施,促进轨道交通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马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严格按照《意见》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建设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项目监督检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把握节奏量力而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实际,适当调整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申报条件。调整后的指标,充分考虑对已获国家批复建设规划城市的影响,兼顾对新发展轨道交通城市的导向功能,合理反映城市的综合实力。
二是通过规划引导提高发展质量,为增强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实施稳定性,对提高建设规划编制质量提出明确要求,比如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交通规划的衔接,强化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接驳换乘,方便乘客出行,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
三是有效防范项目实施风险。合理把握发展速度节奏,对申报新一轮建设规划作出规定,要求加强城市政府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建设、运营的资金保障,根据自身财力和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律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合理工期。同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具有周边环境复杂、技术要求高、风险管控难度大的特点,要坚守安全发展的底线,确保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运营安全可靠。
四是加强监管确保规范有序。城市轨道是交通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先行领域。为强化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各环节的动态监管,要健全有关部门间的协同联动监管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监管数据库,强化各级有关部门和城市政府的责任,加强追责问责等相关措施。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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