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PE投资Pre-IPO和成熟期企业,而VC投资创业期和成长期企业。从投资阶段来看,PE轮的私募股权投资是风险最小的阶段。

一、投资之前的风险控制

1尽职调查

这是一个企业向基金亮家底的过程,规范的基金至少会做三种尽职调查

(1)行业/技术尽职调查:找一些与企业同业经营的其他企业了解行业情况,并将标的企业与行业数据做交叉对比分析。简单来说,如果企业的上下游,甚至竞争伙伴都说好,那基金自然有投资信心。目前,优秀的投行机构,投资标的都是新兴行业,且为细分领域的第一、第二名。

(2)财务尽职调查:要求企业提供详细财务报表,有时会派驻会计师审计财务数据真实性。如果尽调方是国内外顶级投行,那必然会让自己的会所团队进驻企业内部,审核所有财务数据,并出具全套的财务报表及分析报告。视企业的不同情况,财务尽调为期半月到3个月不等。

(3)法律尽职调查:基金律师向企业发放调查问卷清单,要求企业就设立登记、资质许可、治理结构、劳动员工、对外投资、风险内控、知识产权、资产、财务纳税、业务合同、担保、保险、环境保护、涉诉情况等各方面提供原始文件。并从合法合规上,给出该标的企业的分析报告。

2估值谈判

企业的估值是私募交易的核心,这决定了投资者的占股比例。

企业如何估值,是双方博弈的结果,如果估值过高,不但增加了私募的投资成本,而且提高了投资风险。同时,高估值对于企业的下一轮私募是相当不利的,很多时候会使企业下一轮私募卡住了。

从目前投资的项目来看,未来资本在估值谈判时都占据了绝对的主动权。一般在谈判中,如果投资方属于国内外顶级投行,那估值的话语权更大,谈判的筹码也更多。

二、投资之中的风险控制

一般包含两个方面: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条款确定。

基金内部工作人员基本上分为三级,基金顶层是合伙人;副总、投资董事等人是基金的中间层次;投资经理、分析员是基金的基础层次。

通常的投资决策流程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国内基金还常邀请基金投资人出席委员会会议,投票决定。

很多私募股权基金都是合伙人一票否决制,即一个项目要得到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认可,需要获得全部的赞成票。

除了有投资领域的限制外,混合式的私募股权投资还有一些硬性的要求,比如单笔投资不能超过公司总资产的30%,单一投资股权不得超过被投公司总股本的40%等。这些硬性要求,不同的基金有不同的规定。一个科学、严谨的投资决策流程是控制风险的关键。

在具体投资形式上,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有纯股权定投型,纯股权混合型,股、债混合型。

纯股权定投型,即每个基金只对应一个投资标的,一般基金总规模较小。优点是:一旦成功退出则回报率最大化,且投资人的选择性更强。缺点是:标的的单一性,使得成功率两极分化。

纯股权混合型,即每个基金对应多个投资标的,一般基金总规模较大。优点是:能有效平摊投资风险。缺点是:由于规模大且良莠不齐会使得投资标的过大,严重降低收益率。

股、债混合型,即一半投资额是股权投资,另外一半是可转股贷款,投资后根据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选择。优点是:年息稳定,对于风险的把控更具灵活性。缺点:整体收益率不高。

风险控制条款主要有:

1对赌条款

又叫估值调整机制,是基于双方对企业估值的不完全统一,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

最常见的是业绩对赌,比如赌营业额、净利润、销售量和用户增长量等。第二个是退出对赌,如果该项目属于新三板项目,则对赌挂牌时间,挂牌后企业市值等;如果该项目属于IPO项目,则对赌IPO时间(或并购重组时间)退出价格等。

2反稀释条款

正常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后续轮次的投资价格比之前轮次的投资价格高,这样前期投资人的投资增值了,就不会导致反稀释。

当后期投资的交易价格反而比前期投资低,造成投资人的账面投资价值损失,就需要触发反稀释措施。

国内常用的反稀释条款是“全棘轮”,就是由企业家买单,免费赠送股份给前期的投资者,以拉平两轮投资人之间的价格落差。

3创始人股权兑现条款

这是对被投资企业创始人团队的一种服务锁定。

例如天使湾创投公布的投资合同中约定:“自新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创始人团队成员承诺为XX公司至少服务4年,为公司全职工作满一年后将实际拥有各自所占股份的25%,剩余75%的各自股份将在此后三年按36个月等额分期获得。公司创始人团队成员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而离开的,将不被授予其任何股份。”

此外,创始人团队成员主动从公司离职、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因重大过失而被解职的,该成员“应以总价1元人民币的价格或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将其未确认获得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最大股东代持(不含该成员),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激励计划”。

三、投资之后的风险控制

1董事会席位与一票否决制

私募股权基金往往要求创立某些“可以由他们派驻董事,可以在董事会上一票否决”的保留事项。

对于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如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拥有一票否决权。这是对私募基金最重要的保护。保留事项的范围有多广是私募交易谈判最关键的内容之一。

2强制出售权

强制出售权,是私募股权基金为了主导后续交易,需要有强制企业家接受基金后续交易安排的权利,保证小股东说话也算数。

具体而言,如果企业在一个约定的期限内没有上市,而又有第三方愿意购买企业的股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权要求企业家按照基金与第三方谈好的价格和条件,共同向第三方转让股权。这个权利是基金的一个必然要求,也是私募交易中企业家个人情感上最难接受的东西。

3共同出售权

共同出售权是一旦有出售机会时,基于各方目前的持股比例来划分可出售股权的比例。

通常情况下,私募基金的股权是优先出售的。即当企业家有机会出售自己股权时,需要单方面给私募基金共同出售股权的机会。但是,私募基金如果有机会退出的话,不会反过来给企业家共同出售的机会。

4管理层回购

当一切条款均无法保证投资者获利退出,特别是投资三五年后企业仍然无望IPO,投资人也找不到可以出售企业股权的机会时,投资人会要求企业管理层进行回购,即要求企业股东把投资人的投资全额买回,收回初期的股本投资,并获得一定的收益。

除了以上这些风险控制措施,在实践中常用的还有创始人全职工作与竞业禁止和财务经理派驻等。

对于一个投资项目,所有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可能都用上,那样的话将把企业和管理团队束缚的死死的。企业家要是没有了做好企业的动力,对于投资人将是非常不利的。所以,这些风险控制措施还要根据具体项目不同而灵活运用。

风控效果如何,取决于投资前的风险控制。能否选到优质的项目,是整个投资的核心。投行的前瞻性、专业度、操作经验,以及经年累月的口碑排名,是普通投资者的关注重点。

文章来源:搜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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