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内部层次不断丰富尤其是创业板新三板的推出我国私募股权行业得以快速发展私募股权市场持续火热私募股权基金的蓬勃发展今年以来规模不断攀升截至2018年5月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达2.53万只基金规模7.15万亿元较上月增加1054.05亿元增长1.50%今天,私募排排网给诸位介绍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方式中的并购退出面临的法律风险。

私募股权基金并购相关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

1、出让方是否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进行如实披露,并纳入股权价值评估范围?

2、重大应收、应付款和其他应收、应付款是否合法有效?债权有无无法实现的风险?

3、标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是否有代为清偿的风险?以及代为清偿后的追偿风险?

4、标的公司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等等。

股权并购中,对于标的公司担保的风险、应收款诉讼时效,以及实现的可能性,应予以特别关注。通常,还应当要求出让方对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特别是对或有债权债务的情形作出承诺和担保。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

这方面的法律风险为: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如存在此类情况,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进而直接导致股权价值的降低。

股权并购中,除了需要对标的公司是否存在上述情况予以充分的调查和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之外,还可以通过与出让方,就收购价款的确定,及支付方式的约定,以及就上述风险的责任分担,作出明确划分予以规避。

税务、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风险

对于某些特定行业的标的公司而言,这部分风险也是并购风险的易发地带。

此类法律风险,包括:

1、标的公司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等政策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3、标的公司的产品是否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

4、标的公司近年有否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以及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等等情况。

劳动用工风险

随着中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完善,在劳动用工方面,立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倾向也越来越明显。在此种立法倾向之下,用工企业承担相应的用工义务也就更加严格。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标的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用人单位义务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是对于设立时间已久、用工人数众多、劳动合同年限较长的标的公司,此类风险尤为值得关注。

针对此类风险,收购方可以采取:要求出让方就依法用工情况作出承诺与担保,与出让方就相关风险发生后的责任承担进行明确约定,或在可能的情况下,要求出让方在收购前清理标的公司相关用工的方式,予以规避。

受让方实际控制力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人合为主、资合为辅”的公司形式,决定了其权力机关主要由相互了解、友好信任的各方股东而构成。同时,也决定了在一般情况下,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

基于以上特征,收购方在收购标的公司股权时,既需要注意与出让方达成两厢情愿的交易合意之外,还应当充分了解己方在收购后的合作方,即其他股东的合作意向,从而避免因不了解其他股东无意合作的情况而误陷泥潭。

同时,还应当充分关注出让方对于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力,避免出现误以为出让方基于相对控股地位而对标的公司拥有控制权,而实际上,公司其他小股东均为某一主体所控制,出让方根本无控制权的情况。

针对此类风险,除了通过一般沟通访谈,了解其他股东的合作意向外,还可以通过委托专业机构,对其他股东的背景情况予以详细调查的方式予以防范。

好,以上是关于私募股权基金并购退出方式的面临的法律风险的全部内容,下面私募排排网来给大家总结一下: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税务、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风险,劳动用工风险和受让方实际控制力风险等。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方式多样,并购退出只是其中的一种,且并不是很理想。PE基金最理想的退出状态的是IPO退出,这是的私募股权基金才是最赚钱的。

文章来源:私募排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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