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新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自2016年被确定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以来,中国国新重点布局基金投资、金融服务、资产管理和股权运作等业务板块,市场化专业化开展国有资本运营。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华星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华星集团公司)、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印刷集团公司)先后于2011年、2012年划入中国国新,由中国国新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国新于2012年5月设立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支持中央企业开展境内外投资。2014年9月,发起设立国新科创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支持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经国务院批准,于2016年8月发起设立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重点服务于中央企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同时兼顾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经国资委批准,国新国际于2016年11月设立国新国同基金,助力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2017年4月,中国国新设立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重点支持中央企业深化改革。按照国资委部署,搭建中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先后成立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财务公司等,服务中央企业“三去一降一补”。此外,中国国新积极参与中央企业煤炭资源优化整合、航材共享平台建设等工作,先后出资逾百亿元参股投资中国铁塔等8家中央企业,支持有关企业优化治理结构、改革重组和提质增效。

截至2017年底,中国国新资产总额突破2700亿元,年度净利润突破60亿元。新时代,中国国新将继续按照建设一流的国家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目标,全面加快推进试点各项工作。

3月15日,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州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暨发起设立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在北京正式签约。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广州市市长温国辉,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东生,国务院国资委、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有关领导及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联合发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领导共同见证签约。中国国新总会计师刘学诗代表中国国新签署了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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