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国集团(下称“G20”国家)聚集了世界主要经济体,身处应对风险、把握机遇的最前沿,影响作用举足轻重。近年来,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持续推进的发展大趋势下,G20国家数字经济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呈现出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行业渗透分化、发展梯队显著等新特点。

数字经济是新型经济形态

(2018年11月30日,媒体记者通过大屏幕直播关注G20领导人第十三次峰会。图/中新)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新型经济形态,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政府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形态。

数字经济的构成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数字产业化,也称为数字经济基础部分,即信息产业,具体业态包括基础电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行业等;二是产业数字化,即使用部门因此而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也称为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包括传统产业由于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生产数量和生产效率提升,其新增产出构成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应的,数字经济规模测算由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部分加总得到。为了能够与GDP数据可比,数字经济规模均采用增加值口径计算。其中,数字产业化通过现有统计体系直接进行采集和测算,根据电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行业的收入与其增加值率数据计算得到。产业数字化部分规模以增长核算方法为基础,通过采集不同国家、不同行业的面板数据以及投入产出表,根据各行业间的投入产出关系,剥离出信息通信产业对其他行业的贡献程度,进而得到产业数字化部分规模。

各国数字经济规模比较

从总体规模看,G20国家数字经济总规模不断扩大,由2016年的24.09万亿美元增加到2017年的26.17万亿美元,增长率高达8.64%,同比增长0.88个百分点,继续呈现快速扩张的发展势头。数字经济引领经济增长的效用日趋凸显,2017年G20国家数字经济规模增速高于GDP增速约2.12个百分点,在各国经济中的引领地位不断加强。

从国家层面看,各国数字经济持续增长。2017年,G20国家数字经济规模均呈现不同程度增长,超过三分之一的国家数字经济规模已超1万亿美元。美国数字经济总量蝉联首位,总量高达11.50万亿美元,占GDP的59.28%。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居第2位,总量达4.02万亿美元,占GDP的30.52%。日本、德国数字经济规模均突破2万亿美元。英国、法国、韩国分别位居第5至7位。印度、巴西、加拿大、意大利、墨西哥、俄罗斯、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与南非数字经济规模均未突破5000亿美元。南非数字经济发展最为滞后,2017年数字经济规模仅为577亿美元。

从增速来看,发达国家增速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2016年-2017年,G20国家中发达国家的数字经济平均增速约为8.47%,而发展中国家平均增速则高达16.83%,高于发达国家8.36个百分点。导致发达国家增速相对较低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源于发达国家传统经济发展相对成熟,应用数字技术的转换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可能源于发达国家数字经济规模基数显著高于发展中国家,导致增速相对较慢。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数字经济规模均呈现10%以上的增长,俄罗斯增速更是高达24.95%,发展势头极为强劲。

从对经济拉动作用看,数字经济GDP占比持续提升,经济驱动效果明显。总体来看,2017年各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均呈现上涨态势,拉动GDP增长作用显著。其中,数字经济占GDP比重最高的国家依次为德国、英国、美国,分别达61.36%、60.29%、59.28%,数字经济对于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大幅领先于其他国家。日本、韩国、法国、中国、墨西哥、加拿大、巴西的数字经济GDP占比均超过20%,名列第4至10位。意大利、印度、俄罗斯、澳大利亚、南非、印度尼西亚数字经济占GDP比重介于10%至20%之间。其中,中国数字经济GDP占比增长幅度最大,达2.51个百分点。

各国数字经济结构比较

伴随数字技术向传统产业融合渗透不断深化,呈现出数字产业化占数字经济的比重逐步减少,产业数字化占数字经济比重相应上升的发展态势。G20国家数字经济结构中产业数字化部分的比重由2016年的84.18%提高到2017年的84.47%,数字产业化部分比重相应地由15.82%降低到15.53%。反映了全球数字经济正逐步向ICT产业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方向迈进,行业间的跨界融合与垂直整合将进一步影响数字经济的产业发展格局。

数字产业化方面,从规模上看,2017年大部分G20国家数字产业化部分均呈现稳步增长,美国数字产业化规模最高,约1.39万亿美元,占GDP的7.15%;中国紧随其后,数字产业化规模达9111亿美元,占GDP的7.44%;日本与德国分别位居第3与第4位,分别达3919亿美元及2291亿美元,占GDP的8.04%和6.23%;英国、韩国、法国、印度数字产业规模均超过1000亿美元,位列第5至8位;南非数字经济基础部分规模最小,约为105亿美元。从增速上看,G20国家数字产业化增速已出现分化态势。2017年数字产业化同比增速在9%以上的国家有俄罗斯、中国、印度尼西亚、巴西、韩国、印度与南非。其中,得益于大宗商品价格回升、宽松货币政策等影响因素,俄罗斯经济复苏强劲,俄罗斯数字产业化规模增速最快,高达19.79%;中国增速位居第二位,约为16.44%。金砖国家数字产业化增速表现抢眼,增长率均在8%以上。法国、意大利、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数字产业化增速平稳,位于2%-6%之间。美国数字产业化增速为3.35%。

产业数字化方面,G20国家产业数字化总规模在GDP中占比不断提升。产业数字化规模超1万亿美元的国家包括美国、中国、德国、日本、英国,产业数字化部分占GDP比重分别为52.13%、25.42%、55.13%、40.18%和53.23%。法国、韩国、巴西、印度、加拿大、意大利、墨西哥、俄罗斯、澳大利亚数字经济融合部分规模均超过1000亿美元,占GDP比重介于13%至35%之间。印度尼西亚、南非融合产业数字化规模较小,分别为654亿美元和472亿美元,但南非产业数字化增速呈现赶超态势,占GDP比重已达13.51%。各国产业数字化能力均有显著提升。

ICT技术与传统产业加速融合,驱动传统产业不断数字化转型,产业数字化的引擎作用日趋凸显,驱动数字经济增长能力不断增强。在绝大部分G20国家中,产业数字化占数字经济比重均呈现扩大势头,数字产业化比例相应减少。南非产业数字化比例提高最快,增长1.86个百分点;加拿大次之,增长比例为1.82个百分点;澳大利亚、墨西哥、印度产业数字化比例增长均超过1%;俄罗斯、英国、韩国产业数字化占比增幅介于0.5%至1%之间;巴西、德国、日本、中国、美国、法国、意大利增幅变化相对较小。印度尼西亚仍处于数字产业化快速发展阶段,数字产业化增长速度更快导致产业数字化在数字经济中的比例出现下降现象。

各国数字经济行业比较

2017年,G20国家数字经济占各行业增加值比重均呈现出不同程度的提升。服务业中数字经济占行业增加值比重平均值为28.99%,工业中数字经济占行业比重平均值为20.45%,农业中数字经济占行业比重平均值为9.63%。数字经济行业渗透率三产高于二产、二产高于一产的特征显著。以中国为例,2017年,服务业中数字经济占行业比重平均值为32.6%(不包含信息通信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业中数字经济占行业比重平均值为17.2%(不包含电子信息制造业),农业中数字经济占行业比重平均值为6.5%,大大低于全行业数字化平均水平。

行业发展趋势方面,数字经济行业渗透差距进一步拉大。2017年,G20国家农业、工业与服务业的数字经济占比较2016年分别提高0.41个、0.79个和1.21个百分点,行业间的渗透差距进一步拉大。服务业中的数字经济发展最为迅猛,数字技术极大地降低了物流、商贸、交通等领域的交易成本,催生了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一系列新模式、新业态。德国服务业数字经济占行业增加值比重最高,达到58.23%,英国、美国紧随其后,均超过55%。工业中的数字经济稳步提升。韩国工业数字经济占行业增加值比重高达43.14%,超越德国0.04个百分点,成为工业数字经济占行业增加值比重最高的国家。农业中的数字经济渗透最为缓慢,农业数字经济占行业增加值比重超过20%的国家仅有英国与德国,韩国、美国、日本、法国比重介于10%-20%之间。

发展特色方面,各国数字经济行业发展各具特色。受到资源禀赋及产业发展基础影响,G20国家数字经济行业比较优势存在差异。其中,英国、德国、美国三大产业数字经济渗透率均领先于其他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最高且行业发展平衡。以德国为例,德国各行业数字经济均衡发展,2017年农业、工业、服务业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达到22.1%、43.1%和58.2%,其中,服务业中的研发、金融等,工业中的电子设备制造等,数字经济渗透率均超过59%,服务业中的教育、运输仓储等,工业中的机器设备、采掘等,数字经济渗透率也都超过30%。韩国与墨西哥的数字经济在工业中渗透率排名显著高于农业与服务业排名,属于工业数字经济优先发展国家。中国、日本、法国数字经济在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快于农业与工业的发展水平,属于服务业优先发展的国家。如,2017年日本服务业中研发及其他商业活动、金融、公共管理和社会保障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高达78.1%、65.8%和48.9%,而工业中数字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电子设备制造、机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数字经济渗透率仅分别为41.4%、32.5%和18.4%。俄罗斯、澳大利亚、南非等国家的数字经济在农业中的渗透率排名高于工业与服务业,属于农业数字经济发展较快的国家。

G20数字经济发展的区域比较

按照各国数字经济测算规模作为划分标准,G20国家数字经济发展与各国经济实际情况高度相关,呈现清晰的三级梯队。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经济体,数字经济总量及各行业发展水平都处于全球前列,实力遥遥领先于第二梯队。中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韩国积极布局数字经济关键领域,发展跟随其后,数字经济规模介于5000亿美元至3.5万亿美元之间。印度、巴西、加拿大、意大利、墨西哥、俄罗斯、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与南非处于数字经济发展第三梯队,数字经济规模均位于5000亿美元以下。

各地区数字经济特色鲜明。欧洲5国数字经济综合实力最强,各国间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实力差距较小,数字经济占GDP比重的平均值高达44.7%。亚洲5国普遍对数字产业化领域重视较高,数字技术及产业发展成为拉动数字经济的关键部分,数字产业化平均占比达21.7%。在美国强大的数字经济拉动下,北美洲3个G20国家的数字经济平均规模达4.1万亿美元,远高于其他地区。非洲、大洋洲、南美洲分别只有1个国家,其中南非数字经济增速高达19.5%,发展潜力巨大;澳大利亚产业数字化占比较高,达83.4%;巴西数字经济发展较为中庸,数字经济亮点略显不足。

主要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特色鲜明。美国聚焦前沿技术重点突破,把握制造业产业链高附加值环节,利用数字技术推动制造业革命、激发传统工业的新活力。2016年以来先后出台《联邦大数据研发战略计划》、《国家人工智能研究和发展战略计划》、《智能制造振兴计划》等,从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领域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德国以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为重点,先后出台《数字德国(2015)》、《数字议程(2014-2017)》、《数字化战略(2025)》和《高技术战略2025》等政策,不断升级高技术战略,积极践行“工业4.0”,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日本立足信息通信产业优势,重点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以支持科学技术创新为重点,先后出台《e-Japan》、《u-Japan》、《i-Japan》、《ICT成长战略》、《智能日本ICT战略》、《集成创新战略》和《综合创新战略》等战略,从智能制造、数字化人才培养等领域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加速数字经济发展的四点建议

G20国家聚集了世界主要经济体,影响和作用举足轻重,也身处应对风险挑战、开拓增长空间的最前沿。未来若能积极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大力支持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数字经济增长潜能就会充分释放。为此,我们有如下四点建议。

第一,夯实数字产业化基础。全球进入从人人互联到万物互联、从网络空间到信息物理空间一体化的极速扩展期。物与物互联终端爆发式增长,嵌入计算和控制能力的联网设备无处不在,遍及生产生活各领域的感知网络加速数据海量生成。数据驱动型创新正在向经济社会、科技研发等各个领域扩展,成为国家创新发展的关键形式和重要方向。G20国家应继续聚焦数字经济前沿性科技领域,加大新数字技术研发支持,强化各国在技术交流、数据共享、应用市场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机遇。

第二,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数字技术带动传媒、娱乐、教育、医疗、零售、批发、物流、金融等领域潜力爆发和释放,从根本上改变传统服务业效率较低的问题。加快在生产制造环节的应用突破,促进以智能化为中心的制造业网络化、智能化、柔性化、绿色化和服务化。向农业领域持续渗透,催生订单农业、精准农业、农副产品可追溯等新模式新业态。G20国家应大力支持数字技术与工业、服务业、农业深度融合,鼓励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推动中小企业制造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提升中小企业快速响应和柔性高效的供给能力。

第三,提升治理数字化水平。数字技术应用变革加速以人为核心的公共服务模式创新。可穿戴式医疗设备和移动物联网集成创新,提高居民健康智能检测水平。远程医疗、在线问诊、移动医疗极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获取性,推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便捷、智能的终端设备和一体化服务内容形成智慧居家养老新模式。G20国家应不断加强探索,推动数字技术在政务、医疗、教育、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应用,发展政府和民生领域大数据,提升政府决策能力、打造民生服务体系,提升全社会福利水平。

第四,强化数字经济互利合作。数字技术助力经济全球化发展,促进了国际经贸活力及开放共享,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网络全球化推动开放型世界经济实现,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数字贸易发展打破全世界人民的采购壁垒,拓展企业等的合作范围,激发新的合作与商机。G20国家应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坚持开放融通,拓展互利合作空间,加强对数字化贸易的共同理解和完善度量,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文章来源:《财经》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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