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市场上的资本金融资方式多种多样,但不管面上出现的投资主体是谁,背后站的金主大多都是银行,而银行投资资本金所形成的资产,都属于非标债权资产的范畴。因此,非标债权和资本金融资息息相关,要了解资本金融资,就不得不说说非标债权。

  根据银监发 [2013] 8号文,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由于资管新规只是征求意见稿,因此这里暂不用资管新规中关于非标债权资产的定义)。从资金来源上看,银行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资金可以是理财资金,也可以是自营资金。本次资管新规预计主要对理财资金投资非标产生较大的影响,对自营资金投资非标的冲击则不是太大。

  目前市场上非标债权资产的总规模已有数十万亿级,作为过去十年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创新产品之一,今天就说说非标债权的前世今世。

  第一章

  起 源

  非标债权的形成要从银信合作开始说起。银行和信托都归于银监会管理,且各具天然优势,银行拥有丰富的服务网络和客户资源,而信托业则具有信托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等制度优势,是金融创新的良好平台,在现行监管制度下,信托公司可将信托资金运用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股权投资,是金融创新的有效保障。因此,通过银信合作可以实现银行与信托公司之间的优势互补,促进金融创新和发展。银信早期合作模式主要有:

  一、产品代理销售模式

  自2002一法两规一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两规即《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信托公司开始了新一轮的发展,该阶段信托公司急于运用商业银行的销售网点和公信力,解决集合资金信托产品“200“5 万元的规模制约和瓶颈限制,而商业银行则充满戒心,加之代理费用有限,对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贡献微不足道,银行担心因代理信托产品而造成客户流失,存款减少。所以该阶段的银信合作不仅是浅层次的,而且银行方面比较排斥。

  二、信贷资产转让模式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发展资金需求巨大,无论是银行对于放贷的需求还是企业对于贷款的需求都与日俱增。商业银行逐步开始运用信托公司的制度平台以及灵活的政策手段和投融资工具,通过信托公司买卖其信贷资产,以调整其存贷比例、表外资产规模以及中间业务收入比例等,从而突破监管束缚,扩大放贷规模。

  2003年起,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之间合作推出信贷资产信托化产品,也称准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严格来说,此类产品存在诸多瑕疵,如信贷资产并非真实卖断,只是为了满足商业银行调表需求等。正是此阶段开展的该类业务在后来使信托异化为通道,甚至成为商业银行规避监管、灰色运作的乐土。

  第二章

  萌 芽

  2005111日,银监会正式颁布实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该办法的出台彻底结束了此前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无法可依、灰色运作的状态,从此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成为其主流而重要的阳光业务。在上一阶段,商业银行是通过信托公司向公众募集资金投资,但在这一阶段,商业银行开始大力发展个人理财业务,银行一方面希望通过自己募集资金,以理财业务作为支撑点,大力撬动零售业务发展,另一方面,理财资金对外进行各类投放也需要借助一个明确的法律主体,银行募集资金通过信托计划投放可达到保留信贷客户和信贷业务出表的目的。

  一、合作模式

  20065月,M银行推出的“FF”人民币理财T1计划(12个月)开始发售,该产品成为国内第一款人民币信贷类理财产品(本人查到的最早,欢迎更新)。它是M银行将其募集的理财资金投资于P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而后该信托产品投向于XX省交通厅高速公路项目,M银行代表所有客户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单一委托客户,对信托计划受托人以及高速公路项目进行监控。

  该模式即银信连接理财产品模式,成为后来几年银行绕过存贷比进行放贷的重要手段。该模式先由投资者与商业银行以人民币理财产品为载体建立第一层委托关系,然后再以商业银行为单一机构委托人,与信托公司以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为载体建立第二层信托关系。它让信托公司和商业银行同时看到巨大的战略合作空间,此后银信连接理财产品迅速蔓延,遍地开花,模式也不断创新,各方都体会到了合作双赢和蓝海战略的魅力。

  二、监管变化

  随着银信合作规模的不断扩大,信贷类理财产品的风险逐步浮出水面。从商业银行角度看,银行利用其在银信合作中的主导地位,存在大量抽屉协议和非真实转出行为,在规避政策监管的同时隐藏了风险。从信托角度看,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不直接面对投资项目和投资人,信托公司成为银行放贷的通道,附加值低,法律风险大,离信托本源越行越远,是非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从宏观经济和金融监管的角度看,这些类别的银信合作使中国形成了规模不容小觑的“银子银行”系统,非正规信贷出表影响了货币政策执行的信息传递和实际效果,给国家的宏观调控带来了潜在的巨大问题。因此,针对银行借助信托放贷以及信贷资产转让,银监会出台了一系列的指引通知给予规范,2008年到2011年主要的政策法规有:

  第三章

  发 展

  银信合作监管政策的密集出台,给原本的银信合作业务带来极大影响。但在当时稳健的货币政策环境下,新增信贷远远无法满足旺盛的融资需求,因此,面对严厉的银信合作监管,原来的业务模式开始了升级和创新,从而造就了结构化金融的鼎盛(所谓结构化金融即运用非信贷金融工具组合,通过交易结构设计,连接市场上各类资金和各种资产,实现直接融资)。

  第一、金融工具组合。由于银信合作受到严格的监管政策影响,银行开始引入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有限合伙企业和契约式基金等SPV,取代原来单纯的信托计划,使得金融工具组合更为多样化。由于不同的SPV归属不同的监管部门,因此每种SPV在合格投资者准入,投资者数量,投资方向限制,法律形式和税赋形式各不一样,银行可以设计不同的SPV组合,实现给不同融资主体完全个性化的投融资方案;

  第二、资金来源。银信合作阶段主要使用理财资金对接信托计划,随着同业业务的发展,银行逐步意识到使用自营资金对接各类SPV进行投资并没有法律限制,因此银行自营资金直接或间接通过各类SPV实现资金投放越来越普遍;

  第三、投资范围。由于信托具有放贷资质,因此最早银行资金投向于信托贷款。随着市场发展,银行资金通过SPV所投资的资产范围不断丰富,有带回购的股权投资,有委托贷款,还有各类应收账款和各种受(收)益权等;

  第四、业务方向。最初的合作是先有资金,而后通过信托发放信托贷款实现融资,后续又发展出先有基础资产,而后包装成财产权信托,再去募集资金对接。尽管二者看似只是业务方向上的不同,但实际上在监管和法律关系方面差别极大。

  第五、交易场所。随着交易模式的演变,一些交易所也加入到业务合作中。如20125月,B银行发布“XX”系列人民币12个月非保本理财产品,募集规模4亿元,产品结构为:B银行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即北金所)订立交易服务协议和交易系统服务协议,由该行根据北金所的相关交易规则和流程要求将理财计划下募集资金投资于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委托债权资产。

  结构化金融的鼎盛,充分展示了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但说的难听点,也可以说这是全市场金融机构运用我国金融体系分业监管的缺陷,进行合谋套利。大家现在耳熟能详的资金池、刚性兑付等资管市场老大难问题,就强化形成于这一时期。此外,结构化金融也带来了我国规模庞大的银子银行,影响了货币政策执行的信息传递和实际效果,给国家的宏观调控带来了潜在的巨大问题。

  第四章

  正 名

  尽管结构化金融存在大量问题,但由于市场上该类资产规模巨大已为既成事实,贸然强硬整顿将对金融市场产生重大不利冲击(这一点可参考2015年监管部门对股票市场的整顿,最后导致大家一起死给你看的后果),同时考虑到形成该既成事实背后的市场需求和金融规律,监管部门在总结前期政策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了给予正名,并进行疏堵结合的治理措施。

  一、非标债权和理财投资非标正名

  2013325日,银监会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该文对规范结构性金融业务具有重要的阶段性意义。首先,给予该类业务正名,将此前所开展的结构性金融命名为非标准化债权投资业务,并对银行理财资金投向该业务给予肯定,只不过在怎么挡都挡不住的情况下,为控制影子银行发展,对此类业务设置了投资上限,要求:商业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二、自营资金投资非标正名

  2014424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该文对银行自营资金投资结构化金融给予了正名,文件明确将此类业务命名为同业投资。同业投资是指金融机构购买(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同业金融资产或特定目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的投资行为

  今天银行的同业投资规模有多大?同业投资大多归入商业银行报表中的“应收款项类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中前者居多。打开民生银行(5.98 -0.83%,诊股)2016年年报,其2016年末集团总资产5.89万亿元,其中应收款项类投资1.14万亿元,占比接近20%;应收款项类投资明细中,投向于信托受益权和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1.05万亿元,这其中应该多数是非标债权资产。同样的,南京银行(7.41 +0.14%,诊股)2016年末总资产1.06万亿元,其中应收款项类投资中投向于信托及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的规模0.21万亿元,占比约为20%

  和理财投资非标相比,监管对于自营资金投资非标并没有设置上限。因为自营资金投资非标全都纳入商业银行表内核算,只要这笔资产在银行表内,商业银行监管所要求的资本占用、风险准备和流动性管理要求等等全都适用,因此同业投资再怎样也跑不出监管的框框。但是理财投资非标主要在表外核算,且存在的刚性兑付,期限错配,资金池等等问题,因此一直以来是监管部门重点“照顾”目标。

  第五章

  总 结

  这十多年来非标债权明暗交织、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铸就了中国金融发展史上不可替代的独特年代。有赞成,有倒彩,有鲜花,有非议,打不死的非标迎来了自己空前繁荣的时代。未来呢?非标将何去何从?

  一、关于非标债权存在的原因

  尽管非标债权诞生于灰色地带,尽管监管对其进行了多轮整顿,但非标债权依然不屈不饶且不断快速发展,背后有其存在的必然原因:第一、从市场背景看,过去十多年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市场存在巨量的融资需求,且随着经济发展,需求也呈现多样化,单一的信贷产品无法满足市场需要,另外,过去十多年货币增长速度飞快,资金需要寻找合适的资产。以上供给和需求基础是非标形成的重要原因;第二、利率市场化和直接融资的需要。利率市场化使得银行存款面临搬家,社会资金需要更多元化的投资渠道。从直接融资看,市场要求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未足够完善的情况下,有方法能够直接打通资金供给和资金需求;第三、金融融合发展的需要。非标债权融合了银行、信托,券商,基金子公司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等各类牌照金融机构,在结构和工具的组合上,借鉴引用了整个金融市场的创新成果,符合金融混业经营和金融工具相互融合的发展趋势;第四、银行转型需要。银行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银行躺着赚钱的时代也已过去,银行的转型发展呼唤业务主体由信贷业务为主转向非信贷业务并重,业务构成由表内业务为主转向表外业务并重(当时之趋势),收入来源由息差收入为主转向非利息收入并重。

  二、关于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

  非标的发展伴随着金融创新和各种套利。从目前存量规模来看,非标几乎可以称为我国过去十几年金融市场最重大的创新成果之一。资金是逐利的,只要有套利的机会,就必然会蜂拥而至,这种非非法的套利倒逼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并逐步走向统一监管。在对非标的监管过程中,我们必须为监管部门所持有的“让子弹飞一会儿”、“开明渠暗道”和“给予辩证看待,不一刀切”等态度点赞。非标发展到今天,相信银行和监管部分是共赢的。

  从银行角度来看,银行的生命力大大加强,你能想象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到当前阶段,如果银行还只会做贷款是什么情形?今天我们的银行有债权和股权之间的大量夹层产品,能够应对大资管和金融混业经营的挑战,同时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也大大增强,目前市面上遍地开花的各类产业基金和政府引导基金,就基本都是银行通过非标债权实现投入。对于监管部分来说,银行和信托的规模都在迅速增加,其所监管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得到加强,最重要的是:在各类创新爆发式发展的情况下,并没有发生系统性风险!

  三、关于未来,关于变和不变

  目前没有发生系统性风险,不代表未来不会发生系统性风险。我们必须正视大资管和非标债权所存在的问题,这也是本次资管新规出台的大背景。对于非标来说,由于理财资金投非标的限制,以及由于市场标准化透明化发展的需要,未来非标存在大量的转标需求。非标可能会缩量,但短期内绝不会消失,可参考债券市场的蓬勃发展,并没有完全取代银行贷款这一古老的产品。

  在通往未来的道路上,这个正在持续变化的世界,一定还藏着新的变化,也许最好的尚未来临,也许衰败已经开始。也许,变才是永恒的不变。很多年后,我们可能仍然要说,这是一个不错的时代。因为,它允许新的可能发生。

文章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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